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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元器件研究报告
200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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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CA会员证的管理办法

  根据中电元协章程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的第四项“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 会员证发放的原则凡填写《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并履行会员入会程序,经分
    会或元协理事会讨论通过,正式成为本会会员的,发给《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会员证》。
  二、 会员证发放的范围1、 元协各分会发展的单位会员2、 元协秘书处发展的直接会员
  三、 会员证的管理
    1、 会员证由元协秘书处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盖《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印章。
    2、 单位会员由各分会秘书处在会员证上填写会员名称。按编号记录在案后,发给会员单位。
    3、 直接会员由元协秘书处在会员证上填写会员名称,按编号记录在案后发给会员单位。
    4、 会员退会应交回会员证。
    5、 会员证的发放情况第一年应将编号记录表报元协秘书处,以后逐年只需补报新增和取消的
      编号记录表。
    6、 发放会员证不得向会员收到任何费用。
    7、 会员如有需要,可根据本会员证的格式,自行制作金属标牌。
  四、 会员证编号
    (一)直接会员 元协直字第01—99
    (二)单位会员

电阻电位器分会 元协阻字第001—999
电容器分会 元协容字第001—999
电子陶瓷及器件分会 元协陶字第001—999
磁性材料与器件分会 元协磁字第001—999
电子变压器分会 元协变字第001—999
电感器件分会 元协感字第001—999
压电晶体分会 元协晶字第001—999
混合集成电路分会 元协混字第001—999
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分会 元协敏字第001—999
电接插元件分会 元协接字第001—999
控制继电器分会 元协继字第001—999
微特电机与组件分会 元协机字第001—999
光电线缆分会 元协缆字第001—999
电声器件分会 元协声字第0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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