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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A会员证的管理办法
根据中电元协章程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的第四项“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 会员证发放的原则凡填写《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入会申请表》,并履行会员入会程序,经分
会或元协理事会讨论通过,正式成为本会会员的,发给《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会员证》。
二、 会员证发放的范围1、 元协各分会发展的单位会员2、 元协秘书处发展的直接会员
三、 会员证的管理
1、 会员证由元协秘书处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盖《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印章。
2、 单位会员由各分会秘书处在会员证上填写会员名称。按编号记录在案后,发给会员单位。
3、 直接会员由元协秘书处在会员证上填写会员名称,按编号记录在案后发给会员单位。
4、 会员退会应交回会员证。
5、 会员证的发放情况第一年应将编号记录表报元协秘书处,以后逐年只需补报新增和取消的
编号记录表。
6、 发放会员证不得向会员收到任何费用。
7、 会员如有需要,可根据本会员证的格式,自行制作金属标牌。
四、 会员证编号
(一)直接会员 元协直字第01—99
(二)单位会员
| 电阻电位器分会 |
元协阻字第001—999 |
| 电容器分会 |
元协容字第001—999 |
| 电子陶瓷及器件分会 |
元协陶字第001—999 |
| 磁性材料与器件分会 |
元协磁字第001—999 |
| 电子变压器分会 |
元协变字第001—999 |
| 电感器件分会 |
元协感字第001—999 |
| 压电晶体分会 |
元协晶字第001—999 |
| 混合集成电路分会 |
元协混字第001—999 |
| 敏感元器件与传感器分会 |
元协敏字第001—999 |
| 电接插元件分会 |
元协接字第001—999 |
| 控制继电器分会 |
元协继字第001—999 |
| 微特电机与组件分会 |
元协机字第001—999 |
| 光电线缆分会 |
元协缆字第001—999 |
| 电声器件分会 |
元协声字第001—999 |
分会会员入会办法 | 直接会员入会申请办法
| 会员证的管理办法 | CECA入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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