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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2日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简称中电元协。英文名称:China Electronic
Components Association,缩写为:CECA
。
第二条 本会是由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经民政部核准登记的、全国性的行业组织,
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不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具有社会团体法人的资格 。
本会的工作主要通过民主协商、协调,为本行业的共同利益服务。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社会主义初级 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
领,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工业现
代化,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而努力工作。通过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会
员单位和本行业的合法权益,遵守宪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促
进企(事)业间的横向联系,增强企(事)业的活力,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不断促进电子元件行业的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加速电子元件行业的现代化建设。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信息产业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
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
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北京市石景山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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