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依托与政府机构、业内企业、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密切联系,积累了长期的电子元件行业研究经验,建有涵盖电子元器件各专业领域的科技专家库。协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以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为企业提供权威、专业的科技成果评价服务。
一、评价范围
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的电子元件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计等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专业领域:电阻电位器、电容器、磁性材料及器件、电感器件、电子变压器、混合集成电路、电子陶瓷及器件、压电晶体、控制继电器、接插件、微特电机、电声器件、光电线缆及光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电防护元器件、电子元件关键原材料。
二、受理及组织评价程序
1、凡有科技成果评价需求的单位和个人,需填写《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
2、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并作出回复。
3、受理申请后,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根据评价成果的技术领域,负责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价委员会。
4、材料审查。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组成材料审查小组,对评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符合评价要求后,安排评价会。
5、召开评价会,形成评价意见,并由评价委员会签署。
6、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科技成果评价意见形成后,由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三、评价需准备如下评价材料
(1)研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课题研究任务来源、立项或选题背景、研制工作的组织过程,成果的主要创新性、先进性和成熟性以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
(2)技术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点、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3)查新报告(成果达到国际水平的需同时进行国内外查新,且查新后6个月内必须完成成果评价,否则需要重新查新)
(4)应用报告(产品应用情况和用户报告,用户报告中应体现用户的评价性意见)
(5)测试报告(报告由权威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报告中需详细描述测试方法、测试过程及测试结果。测试时必须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依据。如果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需制定企业标准。)
(6)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7)附件。项目来源及验收材料、经济效益证明(需出具研制单位财务证明,加盖财务章、法人章)、应用合同(如合同涉密,可提供与涉密机构签署合同证明)、核心论文及代表性论文复印件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名单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古群、章怡
联系电话:010-68638939/68637996
网 址:www.ic-ceca.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3号中础大厦B710室(100049)